苏锡城执罚决〔2025〕33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1 09: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905/2025-00830
- 生成日期
- 2025-12-10
- 公开日期
- 2025-12-11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禾旭置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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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经开区贡湖大道207号锡海珈苑外立面设置了5块户外广告设施,面积共计204.84平方米,于2020年建设,2022年投入使用,目前内容为锡海珈苑内部商家的宣传广告,最近一次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4月18日,当事人未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许可,也未在有效期届满后自行拆除,违反了《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5年12月10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