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城执罚决〔2025〕6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8 14: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905/2025-00368
- 生成日期
- 2025-05-23
- 公开日期
- 2025-05-2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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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新建基础通信塔需要,于2023年12月15日对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和楝城路交叉口西北侧的绿化用地进行开挖施工,并硬化绿化用地做基础,目前通信塔已建成,共占用城市绿化用地25平方米,经认定未办理绿化行政许可,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5月23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