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城执罚决〔202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5-12 10:0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905/2025-00347
- 生成日期
- 2025-05-08
- 公开日期
- 2025-05-1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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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新建燃气管线工程施工需要,于2025年1月15日对无锡市经开区吴都路金科玖珑悦小区南侧的道路绿地进行开挖,占用城市绿化用地8平方米,经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数据局认定未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5年5月8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