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城执罚决〔2025〕11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5 15:0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905/2025-00327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公开日期
- 2025-04-2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信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验线擅自开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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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位于无锡市新吴区薛典路以东、梅村高中空港分校以北的XDG-2021-3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等)于2022年1月取得建字第32021420220009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于2022年10月变更为建字第32021420220027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事人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XDG-2021-3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等)中的1-30#楼、S2-S4#楼,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在1-30#楼、S2-S4#楼开工前进行验线,未取得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合格单就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25年4月25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